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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来源:威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导读]:   刘建忠律师,威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

  刘建忠律师,威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转让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事情,也是股东行使的最基本的形式,如果要进行股权转让的话,是需要按照流程进行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股权转让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1、由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等级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期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三、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如何计算

  1、股份转让税费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股份转让税费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股份转让税费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股份转让税费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5、股东股权转让如何纳税计算

  股权属于财产权一种,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税率是20%.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大部分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采取的发起设立的方式,但是要进行发起设立是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为:

  1、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以要式方式载明法定和约定的必要事项。籍此确定公司的类型、宗旨等重大事项,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

  2、认足首期股份

  公司首期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全部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除其他发起人一致同意外,任何发起人均不得将其认股权转让他人。

  3、缴纳股款

  通常,发起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全部股款。也有些国家 规定,发起人可以分期缴款,但第一次所缴股款不得少于全部股款的1/4。

  4、组建管理机关

  由发起人选任董事、监事等,建立公司的管理机关。其选举表决方法,各国规定不一。有的规定;一股一票;,有的限制表决权最高额,还有的采用累积投票法。

  5、进行设立登记

  由选举产生的公司管理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后,公司即为设立。

  二、什么是发起设立

  在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设立均应采用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欧洲大陆国家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广泛采用的做法。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在发起人范围内筹集股本金,设立公司时的股东都是发起人,所以最初的董事、监事只能在发起人中选任。

  发起设立是指公司资本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不向他人招募资本的公司设立方式。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公司只能采取此种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采取此种方式设立。

  三、发起设立的特点

  发起设立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人必须是发起人,社会公众不参加到股份认购之中。由于股份的认购人即是发起人,所以发起设立又称为;单纯设立;。

  2、发行人必须认足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不能只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3、它是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完成前进行股份认购,属于;创设前认购;,与公司成立后增资认购不同。

  此种设立方式对社会公众利益影响相对较小,成立后的公司股东也具有稳定性、封闭性等特点,比较适应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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