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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组成及职权 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来源:威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导读]:   刘建忠律师,威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

  刘建忠律师,威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股东大会的组成及职权

  在一家公司的经营管理中,离不开股东大会的参与,股东大会决定着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就像一辆火车的火车头,决定公司的前进方向,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股东大会的组成及职权有哪一些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股东大会的组成及职权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法》第九十八条、九十九条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进行了有关规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上文所称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由《公司法》对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新《公司法》明确和细化了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股东大会的表决环节是上市公司股东行使权力、表达意思的重要一环,新修订的《公司法》在这个环节更有重大突破。新《公司法》首次引入了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上述条款有关累积投票制是对传统的"一股一权"表决原则的突破,该制度始于美国依利诺斯州1870年所制定的《公司法》,后为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公司立法所采用。通过累积投票制,在制度上增强了小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权重,一定程度上平衡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成为保护少数股东的一项重要措施。


  该条款为任意性规范,由公司章程约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


  通过学习了,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都了解到了,股东大会的组成及职权有哪一些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能够得到认可的,但是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有可能带来问题,以上就是把那快车的总结,感谢阅读。





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区别是什么

  公司在设立机构或是公司的人员上是有不同的权利的,因此每个人所受到的利益会因为职权的不同或是公司事项的不同而不一样,那么公司股东的利益与公司董事的利益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接下来就和一同来了解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区别是什么。




  一、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区别是什么


  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


  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


  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权利;


  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等;


  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


  三、股东有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区别是什么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职权的不同,地位的不同,涉及到的利益也是有所区别的,对于股东与董事来说就是这样。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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